江苏南通如东市民康某在银行存款35万元(用于儿子结婚),取款时发现账户余额为0。经查,银行擅自扣划了全部存款,用于抵偿康某2013年为他人赵某借款提供的20万元连带保证债务。此前,银行曾起诉赵某与康某并获法院生效判决,但因执行未到位未能收回欠款。
康某认为银行扣划行为违法且超额(原债务仅20万元),遂向法院起诉,要求退还超额扣划款项9万余元及35万元定期存款到期应得利息。经审理,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认定,银行越过司法执行程序私自扣划存款,违反存款合同义务及法定程序,构成违法行为。法院判决银行退还康某9万余元超额扣划款,并赔偿利息损失3000多元。
银行越过司法程序“自当法官”的行为,不仅侵犯了储户权益,更暴露了金融机构对权力边界的漠视;而康某因连带责任担保陷入的困境,则为普通人敲响了“担保有风险,签字需谨慎”的警钟。
从银行角度看,擅自扣划储户存款的行为,本质是对法治原则的公然违背。根据法律规定,即使储户存在担保债务,银行也必须通过法院判决、强制执行等法定程序实现债权,而非动用自身职权直接划扣。案例中,银行仅凭“连带保证人”身份就私自动用储户资金,甚至超额扣划,这种“以权代法”的操作,既破坏了存款自愿、取款自由的储蓄原则,也让储户对银行的信任根基产生动摇。金融机构手握储户资金与信息优势,更应恪守法律边界,若动辄以“追讨债务”为名突破规则,最终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公信力。
再看担保风险,康某的遭遇是无数“糊涂担保”的缩影。连带责任保证意味着,当债务人无力还款时,保证人需承担全部清偿责任,这绝非简单的“签字帮忙”。现实中,不少人因碍于情面,在亲友请求担保时不加思索便落笔,却对“一旦债务人违约,自己要兜底”的后果缺乏认知。案例中,康某为赵某20万元借款担保,最终导致35万元存款被牵连,即便法院判决返还超额部分,其间的资金冻结、维权奔波也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这提醒我们:担保前务必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,对债务人的还款能力、借款用途做足核查,切勿因“人情”让自己陷入财务危机。
更深层看,这起事件折射出两个值得深思的问题:一是金融机构的权力约束亟待强化。银行作为经营信用的机构,更应敬畏规则,监管部门需通过严格问责,杜绝“私设公堂”式的违规操作,让储户的每一分钱都得到法律保护。二是公众的金融风险教育刻不容缓。无论是储蓄还是担保,都需建立在对法律条款、权责义务的清晰认知上,盲目信任熟人、轻信“无风险承诺”,最终可能付出沉重代价。
法治社会的核心,是“规则面前人人平等”。银行不能凭借优势地位逾越法律,普通人也不能因疏忽大意忽视规则。愿这起案例能推动金融行业更守规矩,也让更多人学会在人际交往与经济活动中,既保持善意,更守住底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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